Tuesday, May 06, 2008

fight the blues

覺得寂寞到不行,覺得難過到不行的時候。
工作證明我的存在價值,證明我必須這樣活下去。
工作可以讓我不會不安,暫時忘記寂寞。

並不覺得大人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,並不覺得長大有什麼好處。
但是,我想要自由。
為了自由,我必須證明我成熟得可以擔起些什麼,雖然我不想要。
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要永遠都是小孩子,可以哭鬧著無理的要著想要的東西,可以沒有恐懼安心的知道誰會保護我。
可是既然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,我唯有選擇了自由。
坐在公車上看著窗外,一個人空蕩蕩的家只有電視的聲音,痛的刺骨的寂寞,大家,到哪裡去了呢?
「我從來沒有做過一天小孩子」雖然並沒有這麼慘,但也不太長。
比起穩重的分析為什麼我會喜歡這樣的偶像,探討青少年崇拜偶像背後隱藏的自我認知反射,我希望當時的我能多放鬆自己一點,吵著鬧著無腦的只是喜歡、說不出理由就是喜歡。
我心中的小女孩,要到哪一日我才能好好的擁抱你,打從心裡堅定的告訴你,不要怕,表現出真實的自己,因為我會保護你,無條件地,全心全意地。

要怎樣才能得到幸福?不是偽裝成熟就可以得到答案的問題。
我心中的小女孩仍不時哭泣著。
「幸福」兩個字說來簡單,卻有太多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因素,太多太多。

歡樂的聲音,耳邊縈繞的歌曲,請幫助我fight the blues。

請擁抱我,跟我說話,這樣能夠治癒嗎?我也不知道,總是有親密無法填補的空隙,我早就明白。
而且這樣投資成本很高(毆),沈沒的時間成本卻不一定能得到回收,說不定全軍覆沒。
我是願意投資的,但是找不到標的物阿。

希望父母身體健康,希望我們事事順利,
請守護著我、我們,一步一步的向前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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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ly from 2018 for the future 小時喜歡讀瓊瑤跟倪匡小說,夢想是當文學少女與正妹情報員,大學誤打誤撞到羅斯福路上念了電機系,被信號系統與拉普拉斯整得七葷八素自信全無,但也結識一群聰明可愛充滿個性的好朋友,在歐洲的軟體公司還有台灣的法律事務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