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8, 2009

Random Walk


檢視較大的地圖

天啊 七公里,運動量夠了吧! @@
太奇怪了,這兩個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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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上後面又再走,還有在之間晃來晃去的距離,估計應該有13公里(爆)。
好險沒有穿有跟的鞋子...雖然在信義區時一整個就是個村婦,某人會不會下次就不敢跟我出來了呢? 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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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在工程:一棟房子的十二年

 小孩:「你會不會有一天也不要我?」 工程師:「不會。」 阿修羅:「如果有人欺負她呢?」 工程師:「我會和妳一起處理。」 天使姊姊:「那如果我又累倒了呢?」 工程師:「那就休息。不需要撐到最後。」 小孩:「那我呢?」 工程師笑了一下。 「妳就去畫畫吧。」